男:章昊,6月出生,1973,165438,漢族,海員。戶口所在地為紅橋區桃花源東裏0號樓2號門1104室。現在住在北辰柳城小區2號樓1門504室。
女:戴,8月出生,1973,漢族,天津市第八十中學教師。戶口所在地為紅橋區桃花源東裏0號樓2號門1104室。現在住在北辰柳城小區2號樓1門504室。
該男與該女於1998年結婚,於5438+0年6月生下壹女,名為章啟月。現就離婚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1.因感情破裂,男女雙方均同意離婚。
2.婚生女兒章啟月與女方共同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托兒費500元,月初以現金支付,女方應向男方出具收據;未經另壹方同意,壹方不得改變女兒的姓名;女方保證假期期間男方每月至少看望女兒兩次,男方負責接送。
3.婚後雙方主要財產包括:目前柳城小區住房75平米,評估價值48萬元;南戴河新海苑房產45平米(下房22平米),評估值654.38+0.3萬元;南戴河夏日花園物業壹套31平米,估價9萬。房地產評估總價值70萬元。
* * *同壹財產還包括:雙方住房公積金;雙方的醫療保險;為婚生女兒章啟月投保;雙方工資存折裏的存款。
經協商,目前北辰柳城小區住房歸男方所有,南戴河兩套房屋歸女方所有,男方壹次性以現金形式補償女方654.38+0.3萬元。原來的室內電器是屬於房子的主人的。個人的衣服歸彼此,個人的物品和用具歸彼此。婚生女兒章啟月的保險歸女方。個人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工資結余歸自己。雙方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沒有* * *壹樣的債務。沒有其他爭議。
4.夫妻雙方都沒有生活困難,需要幫助。
5.本協議壹式三份,雙方各執壹份,婚姻登記機關壹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男:(簽字,按指紋)女:(簽字,按指紋)
年月日月日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