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稱,壹位被調查企業的白領反映,他們咨詢過相關法律機構,認為法律講究證據,單位也沒有明確要求加班。所以即使員工訴諸法律,勝訴的可能性也很小,而且公司的白領基本都屬於輪班制員工,不是銷售和外勤的工作,讓他們無休止地“陪老板坐”實在不合理。
對此,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最近出現的白領被“加班”的情況,屬於公司強制或變相強制,當然屬於侵權。這種情況要麽說明企業工作強度過高,工作量超出正常範圍。如果是,企業要調整工作內容和強度,合理安排工作;要麽說明企業沒有盡到管理責任,因為即使員工自願加班,也是違法的,企業有責任制止。
遇到加班,有兩種方法可以幫助員工維權。壹種是向上級工會或地區工會報告,由上級工會調查協商,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還有壹種方式就是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投訴,這樣會制止企業的侵權行為。
勞動法專家還提醒,員工壹定要掌握和保存證據(作為反映和投訴的證據),包括人證和物證,如每天上下班的考勤卡(有上下班時間的記錄)、工作記錄(有工作時間和工作內容的記錄)、單位電腦來回發送的工作內容記錄等。此外,還包括前臺人員、清潔工等能夠證明工作時間的個人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