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如下:
1.入境人員的陽性標準為:嚴格限制核酸檢測Ct值2、7天內有本地疫情的縣(市、區、旗)人員進京和返京,進京後實施隔離觀察、健康監測和核酸檢測等措施,在家停留期間不得外出;
3.3天內進行2次檢測,到達北京後24小時內完成壹次核酸檢測,間隔24小時後72小時內完成第二次核酸檢測;
4.到北京後7天內不要聚餐、聚會或去人多的地方,在陰性結果出來前在家不要外出;
5.加強機場口岸防疫管理,對入境人員和高危崗位工作人員嚴格執行全過程閉環管理要求;
6.入境人員應嚴格執行“7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健康監護”措施。2.7天內局部疫情的縣(市、區、旗)人員嚴格限制出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六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主管傳染病防治及其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傳染病防治及其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傳染病防治工作。
軍隊傳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由中國人民解放軍衛生主管部門監督管理。
第七條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承擔傳染病監測、預測、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等防治工作。
醫療機構承擔與醫療有關的傳染病防治和責任區內的傳染病預防工作。城市社區和農村基層醫療機構應當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承擔相應的城市社區和農村基層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