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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化創意產業促進中心的中心職責

1,承擔市文化創意產業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委托的日常工作。根據領導小組和辦公室的要求,協調推進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

2.協調相關部門落實《北京市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若幹政策》、《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園區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等政策,承擔全市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和文化創意產業人才培訓基地的認定,以及相關的評估、統計和日常工作。負責受理區縣政府及相關委辦局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的認定申請;組織並委托中介機構對申請人進行實地考察和評估,並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3.受領導小組辦公室委托實施《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及其管理細則。組織年度項目申報,受理申請,組織相關中介機構和專家評審,並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實施跟蹤檢查。

4.組織相關部門調研北京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執行情況;組織協調本市文化創意產業重大課題的研究工作。支持和跟進關鍵項目。

5.掌握本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基本情況,建立信息咨詢、投資咨詢、法律咨詢、中介服務和權威認證體系,形成中介服務平臺。發布文化創意產業信息;協調建立北京創意產業集聚區統計監測體系。按季度做好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形勢監測分析。

6.建立北京文化創意產業公共技術服務和交易平臺,大力鼓勵原創,推進文化創意產業知識產權保護。

7.完成市文化創意產業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和市委宣傳部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