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網上查詢,可以通過本轄區交警網站找到相應區域的服務熱線,然後撥打熱線進行查詢。
違章只能由違章地或車輛號牌發放地的交警隊處理。如果是當場違章,比如被交警當場直接抓到的違章,那就必須違法處理。如果是非現場違章,比如交通攝像頭抓拍的違章,可以違章處理,也可以在機動車號牌發放地處理。
處理違章時,需要去交警隊,申請車牌號,出示行駛證和駕駛證,工作人員會寫違章處罰決定書,然後憑決定書在15天內到指定銀行交錢。15之後不交的話,會有滯納金,每天加收3%的罰款。
擴展數據
違反規定:
以下五項違規扣12分:
1,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隔離帶、掉頭;
2.超速比限速高50%(修訂):超速比限速高50%,原扣6分改為12分;
3、酒駕;
4.事故發生後逃逸但不構成犯罪的;
5.未按規定懸掛、偽造、塗改、安裝號牌,故意遮擋汙損號牌(改裝):號牌安裝不符合規範的,扣12分。
以下四項違規扣6分:
1.駕駛證被暫扣後繼續駕駛的;
2.堵車時占用應急車道;
3.未按規定避讓校車的(新);
4.闖紅燈(修訂):闖紅燈的處罰也更加嚴厲,由之前的扣3分變為扣6分。
以下9項違規扣3分:
1.在人行道上不減速、停車或者避讓行人的;
2.在高速公路匝道上超車;
3.不按照禁止標線指示行駛的;
4.轉彎的車沒有讓直行的車輛或者行人先行;
5.對向行駛的右轉車沒有讓左轉車先行;
6、不按規定行駛的;
7、超速行駛但未超過限速50%的;
8.不給特種車輛讓路;
9.不按規定超車或者倒車的;
以下5項違規扣2分:
1,不系安全帶;
2.不在規定車道等紅綠燈;
3、超載小於20%;
4.坐車打電話;
5.堵車時插隊占對面車道;
以下四項違規扣1分:
1,無行駛證和駕駛證;
2.車輛未貼年檢;
3.車輛未張貼強制保險標誌的;
4.違規使用燈光和雙閃。
參考資料:
車輛違章-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