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精神是上合組織的核心價值和團結理念,也是其生存和發展的思想基礎。上合組織文化領域合作始終高舉“上海精神”旗幟,從“上海精神”中汲取力量和智慧。同時以豐富的實踐不斷為“上海精神”註入新的時代內涵,使其更加深入人心並發揚光大。
在“上海精神”指引下,各成員國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礎上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間文化合作協定》的綱領性文件。它為上海合作組織開展多邊文化交流與合作奠定了法律基礎。該協定指出,各方應遵守國際法準則及其各自的國內法。
文化保護
在音樂、舞臺藝術、造型藝術、電影、檔案、圖書館和博物館事務、文化遺產保護、民間工藝、實用裝飾藝術、業余娛樂和雜技以及其他創造性活動領域開展合作。在該協議框架下,自2008年以來,各方先後簽署並實施了五個年度文化合作計劃,全面、合理、有效地推動了該協議全部內容的落實。
2020年以來,面對新冠肺炎疫情的突然和持續蔓延。上合組織國家文化界團結合作,共克時艱。文化主管部門之間密切溝通協調,積極分享文化領域應對疫情的經驗和做法,幫助各國文化機構擺脫疫情困境。文藝工作者通過聯合藝術創作、網絡展覽等方式,凝聚人心、匯聚力量,為各國人民攜手抗擊疫情註入信心和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