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服務證辦理流程:1。提交名稱為工商驗證名稱;2.在《名稱核準通知書》上簽字確認;3.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4.將相關材料提交人保局審核;5.經審查取得的許可證復印件(原件暫扣);6.開立銀行賬戶;7.稅務局的稅務核查;辦理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的材料:1,主辦單位或擬任負責人簽署的書面申請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名稱、地址、業務範圍、服務方式、主要負責人基本情況和申請時間;2.負責人和專職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負責人和專職人員的簡歷及近期免冠照片3張,單位的營業執照或開辦單位批準成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個人的當地公安派出所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3.章程和管理制度。機構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名稱、性質、服務宗旨、業務範圍、組織形式、出資方式和數額以及其他有關事項;4.工作場所和辦公設施的使用證明(租約須附租賃協議);5、註冊資本(金)驗資報告;6.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7.設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表(壹式三份)。《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十八條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應當依法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許可,取得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人力資源供求信息收集發布、就業創業指導、人力資源管理咨詢、人力資源測評、人力資源培訓、承接人力資源服務外包等人力資源服務業務,應當自開業之日起15日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經營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事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執行國家有關勞務派遣的規定。
法律客觀性: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十八條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應當依法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許可,取得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人力資源供求信息收集發布、就業創業指導、人力資源管理咨詢、人力資源測評、人力資源培訓、承接人力資源服務外包等人力資源服務業務,應當自開業之日起15日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經營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事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執行國家有關勞務派遣的規定。《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十九條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出的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符合條件的,發給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作出不予批準的書面決定並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