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蘇州市生源師範學院本科畢業生(具有學士學位);
2.蘇州市非師範類本科畢業生(須具有學士學位)並參加過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3.師範類本科畢業生(須具有學士學位)在校學習期間獲得葉聖陶獎學金,或在江蘇省師範學校教學基本功競賽中獲得三等獎及以上,或在校學習期間獲得校級獎學金三次及以上,不分生源;
4.取得碩士學位和學歷的畢業生,不受籍貫限制,必須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或已經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崗位說明書中的教師崗位除外)。
5.已取得博士學位和學位的畢業生,不受籍貫限制。
(四)社會工作者限於部分崗位,必須具有全日制學歷和相應級別的教師資格證。具有本科學歷的社會人員戶籍關系必須在蘇州市區(蘇州地區高校學生集體戶籍不能視為蘇州市區戶籍);具有碩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社會在職人員,戶籍關系必須在蘇州市區;具有博士學位或全日制職稱的社會工作者不受戶籍限制。
(5)蘇州市2015尚未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全日制師範類高校畢業生,按2016應屆畢業生資格條件報考。2015年7月1日以後畢業且至今未就業的歸國留學人員,按2016年應屆畢業生報考資格報考。
(6)符合政策安置或照顧條件的申請人(如夫妻兩地居住、父母無子女等。)不受戶籍、籍貫限制。
(七)用人單位對招聘崗位的基本條件和其他資格條件另有規定的。
(8)招聘崗位其他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指2016 10之前在各機關、企事業單位積累的工作經歷。要求2年及以上工作經驗的,起始時間在2014 10之前,以此類推。靈活就業和自謀職業人員也可視為有工作經歷,其工作經歷時間從靈活就業登記、核準確認或營業執照核發之日起計算。在全日制專科學校學習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算工作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