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在15平方米(含)以下;三人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四人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
2.在京連續穩定工作壹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家庭收入達到前款規定標準,能提供暫住證、住房公積金繳納證明或同期社會保險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無住房的外省市人員;
3、壹個家庭只能租住壹套公共租賃住房。綜合考慮家庭代際、性別、年齡結構和家庭人口,租金分配標準的原則是:
(1)1單身(含未婚、離異、喪偶)宿舍、單身住所或小戶型;
(2)10歲以下有兩對夫婦及子女的單親家庭為單戶、小型或中型;
(3)子女10歲以上的單親家庭為中大型;
(4)3人以上夫妻及其子女為中大型;
(5)未安裝保障房滿3年,直接分配公租房。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所需材料如下:
1.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2.申請人+* *及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申請人+* * *及申請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結婚證;
5、收入證明,有工作單位人員,工作收入證明;靈活就業人員,單位證明;無業人員,本人書面說明,在本人居住的社區街道核實後蓋章;在校學生,發放學生證和學校證明;勞動年齡的居民必須有繳納社保或醫保的證明。
綜上所述,公租房不是個人所有,而是政府或事業單位所有,以低於市場價或承租方負擔得起的價格出租給新就業的職工,包括壹些剛畢業的大學生,也包括壹些退休的老人和殘疾人。公租房有效保障了公民的住房權利。
法律依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在當地無房或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
(二)收入和財產低於規定標準的;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已在當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和市、縣級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