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每次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超過4000元的,扣除20%的費用,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兼職屬於勞務活動,其單筆收入不超過800元時,實際上不需要納稅;其單項收入超過八百元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後的余額八百元為應納稅所得額;當其單筆收入超過4000元時,扣除20%的費用,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3.個人所得稅可按應納稅所得額乘以20%的稅率計算。
4.所以兼職勞務費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要看個人的勞務報酬。
做兼職沒有報酬怎麽辦?
符合法律要求的工人從事非全日制工作。
1,協商解決。
2.向勞動行政部門(壹般是單位所在區的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如果公司沒有按時支付員工兼職工資,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員工拖欠的工資,按照拖欠工資的25%支付經濟補償金。
3.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此時,當事人需要提交相應的勞動仲裁申請書,再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在這個過程中,證據的提供非常重要。當事人應當證明自己與單位之間存在兼職關系。
4.如果您對仲裁結果不滿意,您可以在收到仲裁函後15天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2)如果是在校非全日制學生。
因為大學生不具備勞動關系主體的資格,不能成為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所以妳和用人單位的關系不是勞動關系,而是雇傭關系,勞動局沒有管轄權。如果妳按要求完成兼職後,單位不給妳發工資,妳可以跟它協商。如果和單位協商不成,只能自己收集證據,起訴到法院要求賠償。妳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妳兼職的事實,單位支付的報酬標準,妳的工作時間,妳應該支付的報酬。
兼職需要簽合同嗎?
1,我國勞動法沒有要求兼職要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他們需要簽訂兼職合同。
2.在兼職合同中,要註意寫明:雙方姓名、聯系方式、工作內容、報酬及給予方式。如果是單項工作,最好寫下完成日期。這樣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提前確定了,兼職期間也更放心。
3.合同作為法定書面證據之壹,在維護非全日制勞動者利益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如果不簽訂合同,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等侵害兼職勞動者利益的情況下,兼職勞動者很難證明自己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看了上面,我們知道兼職工資是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超過800元的,扣除費用後的余額800元為應納稅所得額,征收20%的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