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發生拖欠工資的情況,妳要和其他勞動者壹起收集並保留對方拖欠工資的具體事實和確鑿證據,如勞動合同、拖欠的金額和人數、拖欠的時間跨度、老板的個人信息等。寫好書面材料後,派代表去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部門反映投訴,請這樣的部門幫妳催繳欠款。如果還是解決不了問題,就向法院提起訴訟。註意保持冷靜克制,不要以過激的行為與對方發生其他沖突。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在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以參考以下文件:
(壹)繳費憑證或記錄(工資花名冊)、各項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文件;
(3)員工填寫的《登記表》、《申請表》等就業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工人的證詞等。因此,勞動者或勞動保障部門可以從以上幾個方面進行證明或認定。在司法實踐中,還可以用公司業務往來的文件和錄音證據來證明勞動關系。
不簽合同,可以獲得經濟補償。
1,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最高11個月),並繳納社保。
2.除了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妳的工資和押金,用人單位還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
參照《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就業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就業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被拖欠工資的勞動者想維護個人權益,想爭取權益的可以找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