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秘書處。
負責辦公室文電、會議、財務、機要、檔案、安全保密工作;承辦機關人事、機構編制和勞動工資工作;承辦機關的綜合協調和監督;承擔與國務院研究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各省市政策研究機構、省內有關部門和市縣政策研究機構的聯絡協調工作;承擔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2)綜合經濟研究室。
負責起草省政府的《政府工作報告》;承擔全省中長期規劃、國土資源、區域協調發展、城鄉建設、可持續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經濟運行、投資、價格宏觀調控等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
(3)農村經濟研究室(甘肅農村固定觀察點辦公室)。
承擔全省農村經濟發展和體制改革、農業、林業、水利、農民收入、扶貧開發、糧食安全、生態文明、移民和新農村建設等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承擔農村固定觀察點“三農”問題的調查研究。
(4)產業經濟研究室。
承擔全省工業、交通、能源、建設、環境保護、產業政策、企業改革、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
(5)財貿研究室。
承擔全省財政、稅收、金融、商業、消費、旅遊、市場監管和對外開放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
(6)科教文衛研究室。
承擔全省科技、教育、文化、衛生、人口和計劃生育、體育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
(7)社會發展研究室。
對全省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政府自身建設、公共安全、就業和社會保障、收入分配、社會穩定、廉政建設、外事、民族、宗教、民政、殘疾人事業等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
(8)信息研究室。
承擔重要綜合信息動態的收集、整理、分析、編輯和報送,為省政府決策提供咨詢服務;編輯和發行相關內部出版物;匯編重大調研成果和調研報告,整理領導同誌相關講話並摘錄報刊和網絡資料;負責科研項目的申報和管理;負責計算機和網絡的管理。
黨委、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