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藝術科制定並組織實施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公共文化服務計劃,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下級文化機構的業務建設;組織和協調文學藝術創作和生產;組織協調各類文化藝術競賽、展覽、非商業性演出和評比活動;負責組織文化系統專業人員的培訓;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直屬行政事務機構負責轄區內文化經營活動的檢查,對違法違規行為將及時向區文化局和市文化稽查機構舉報;對文化經營單位和活動進行日常檢查;負責轄區內網吧的管理;根據檢查和公民舉報、曝光,對相關文化經營單位和文化經營活動進行調查;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單獨或者會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違法經營活動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罰意見;對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經營單位和個人,有關部門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承辦區文化局和市文化稽查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區廣播電視管理處直屬行政事務機構,負責本轄區廣播電視社會管理的監督管理,查處違法行為;根據國家和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對本地區廣播電視節目的編輯、制作、播出和傳輸進行監督管理,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審批本地區復印、影印、印刷、制卡企業,負責其登記事項的變更和年檢;審批轄區內印刷企業印刷國內出版物;履行國家規定的對出版單位和出版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監督管轄範圍內的印刷企業,查處其違法違規行為;查處轄區內各類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配合市新聞出版局查處出版領域的重大案件,規範出版市場;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機關委托或交辦的其他工作。
區文物管理處負責行政機構的歸口管理,依據《文物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南山區的文物進行管理、保護和利用。
直屬機構:區圖書館、區文化館(區業余藝術學校)、南山畫院、南山藝術團、南山民間藝術館、南山書法篆刻藝術院、南投古城管理處(南投古城博物館)、天後博物館、陳郁故居管理處、南山雕塑院、南投劇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