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目標
1.應屆大學畢業生。2.社會人員。3.公立學校在職教師。
假定
1.職業道德要求: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熱愛並誌願服務崇明教育。
2.年齡要求: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6 1後出生),因崗位特殊需要特別優秀,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教師,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3.教師資格證要求:應屆高校畢業生須持有相應期限及以上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證;社會工作者和在職教師必須具有相應年限及以上的教師資格證。幼兒園必須具備學前教師資格。
4.學位要求:
(1)“高中”教師崗位報考人員須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在職碩士學位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學歷。“雙壹流”大學(學科)和省重點師範大學師範類畢業生可放寬至學士學位和學士學位。
(2)“初、小學”崗位報考人員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3)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的,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非學前教育專業的應屆畢業生和社會工作者,報考學前教師崗位時還須持有華東師範大學學前教育證書。
5.普通話水平要求:語文和幼師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其他必須達到二級乙等..
6.英語水平要求:“高中、初中、小學”教師崗位的報考人員必須達到英語四級以上,學前教育和藝術體育學科可以免考,但必須通過大學英語課程考試。
7.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委托生、公費師範生和師範教育專業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