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貿易公司的經營範圍:日用品、化妝品、食品、保健食品等。
2.公司服務業務範圍:電腦平面設計、制作、噴繪印刷、包裝盒設計等。
3.建築安裝經營範圍:室內裝飾設計、園林綠化、園林綠化施工、土木工程等。;
4.科技經營範圍:計算機軟硬件的開發與銷售,計算機、電子、生物、醫學、汽車技術領域的四項技術服務,生物工程和生物制品的開發;
5.咨詢業務範圍:商務信息咨詢、房地產信息咨詢、旅遊信息咨詢、金融信息咨詢、家政服務咨詢、企業管理咨詢等。
6.生產經營範圍:塗料生產加工、食品生產加工、機械設備制造加工;
7.外高橋保稅區企業:國際貿易、轉口貿易等。變更營業執照經營範圍需要去工商局增加經營範圍;
二、具體做法是:
(1)個體工商戶變更壹般經營範圍(在原有範圍內增加無前置審批手續的項目)時,需提供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如果經營者本人持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增加需要前置審批手續的項目,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許可證發放後,需提供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業務原件及復印件,經營者本人持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辦理變更登記。
(2)公司變更經營範圍的,必須依法辦理變更登記。公司成立後,應當在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需要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經營範圍的,公司登記機關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經營範圍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應當在依法取得批準後,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經營範圍。
3.妳需要去稅務部門變更稅務登記。
納稅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如實向原稅務登記機關提供有關證件和資料,申請辦理稅務變更登記。
在下列情況下,納稅人需要變更稅務登記:
1.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名稱的變更
2、變更法定代表人
3.經濟類型的變化
4.變更營業地點
5.生產經營範圍或方式的變化
6、生產經營期限的變更
7.開設分支機構或關閉下屬單位。
8、主要業務電話號碼變更。
9.稅務登記的其他變化
法律依據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
納稅人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或者變更登記內容與工商登記內容無關的,應當自稅務登記內容實際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或者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公告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文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變更:
(壹)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相關證明文件;
(二)稅務機關出具的稅務登記證原件(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稅務登記表等。);
(3)其他相關信息。
第十九條
納稅人提交完整的與變更登記有關的文件、資料的,應當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變更表,符合要求的,稅務機關應當按日辦理;不符合要求的,稅務機關應當通知其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