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關於經濟適用房申請時間的消息,
浦東新區6月5日起可申請今年的經濟適用房。
01
申請受理的時間和地點
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7月15日,第八批本市戶籍申請家庭向其戶籍所在地街道(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窗口提出申請(見文末表格),第二批非上海籍申請家庭向壹方符合全部申請條件的街道(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窗口提出申請,如實填寫申請表。
02
第八批本市戶籍* * *申請有產權保障住房條件。
同時符合下列標準的本市城鎮居民家庭,可以申請購買* * *產權住房:
(1)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共同生活。
(2)家庭成員實際居住在本市,連續3年在本市有常住戶口,連續2年在申請地城鎮有常住戶口。
(3)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4)三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7.2萬元(含7.2萬元),人均財產低於654.38+08萬元(含654.38+08萬元);二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財產標準按上述標準提高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8.64萬元(含8.64萬元),人均財產低於21.6萬元(含21.6萬元)。
(5)家庭成員在申請前5年內沒有任何房屋買賣或贈與行為,但家庭成員間有房屋贈與行為的除外。
(6)納入區政府房屋征收(拆遷)範圍且未享受過生活困難家庭補助的家庭可以申請,但未以貨幣補償方式購買自住房屋的,五年內不得申請產權保護房。
同時,符合上述標準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身人員(含未婚、喪偶或離婚三年以上人員),男年滿28周歲、女年滿25周歲,可單獨申請購買產權保護住房。
以2020年9月30日為截止日期,追溯計算申請人的年齡、婚姻狀況和戶口所在地。
03
第二批非滬* *產權保障住房申請條件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非戶籍家庭,可以申請本市有產權保障的住房:
(1)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分數達到標準分(120)。
(2)在本市無住房,提出申請前五年內在本市無住房出售或贈與行為。
(3)已婚。
(4)現工作單位應在申請地註冊連續滿壹年。並在實際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單位連續工作滿壹年。但在同壹區兩個及以上實際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單位工作且累計工作滿1年的,可以申請。
(五)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滿5年。
(6)三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7.2萬元(含7.2萬元),人均財產低於654.38+0.8萬元(含654.38+0.8萬元);二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財產標準按前述標準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8.64萬元(含8.64萬元),人均財產低於21.6萬元(含21.6萬元)。
申請人的年齡、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年限等。以2020年9月30日為截止日期進行追溯計算。
* * *上海市有產權保障住房的準入標準、供應標準及相關政策可在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網站、浦東新區政府網站查詢。
04
疫情防控中的註意事項
嚴格按照《本市民政系統服務業疫情防控規範》的要求,結合相關街道(鎮)的實際情況,對申請家庭成員采取不同方式,如居委會預登記、服務中心預登記、網站、APP客戶端等渠道在線登記或開設專門的咨詢受理場所等。,實施人員分流措施,減少聚集活動,保持社交距離,確保咨詢受理有序。本申請受理不分人員順序,在申請受理期間均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