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高采購的透明度
「權力尋租」壹般是指各級政府官員或企業高層領導利用權力規避各種管制?規定?檢討,從而謀求或維護既得利益?在傳統的政府采購中,這種“尋租”更容易發生嗎?首先,所有采購環節都在系統中進行和保留,減少了人工操作,實現了整個采購過程的公開透明,有效防止了采購中“尋租”行為的發生,有效抑制了壹些腐敗現象?其次,減少了紙質文件的模糊性?延誤和其他可能的人為因素將現代技術與政府管理結合起來,使采購活動更加安全?最後,公眾更容易通過互聯網獲取政府采購信息,發揮監督作用?審計部門可以跟蹤監督,相比傳統采購方式更便於調查取證?可見,電子化政府采購帶來的誠信有助於提高公眾對政府部門的信任度?
2.降低采購成本
電子采購使價格競爭更加透明,同時壹系列采購程序可以通過互聯網完成。有時候,采購人員足不出戶就可以完成采購工作,政府機關可以從山海中解脫出來,供應商也可以減少出差時間、費用等銷售成本,從而從整體上大大降低交易成本和管理成本?據相關機構統計,政府采用電子采購可降低直接采購成本5% ~ 10%,節省人員和辦公費用1% ~ 2%?
3.打破地域限制,縮短采購周期
電子化政府采購消除了地域限制,所有供應商平等參與全國乃至世界市場競爭,標準采購文件彌補了中小企業的專業缺陷?許多國家制定了支持中小企業和弱勢群體參與政府采購的制度?利用計算機網絡,采取網上申報?認可?通過發布壹個招標公告,幾天甚至幾個小時就能完成上個月的工作量,大大縮短政府采購的周期?
可見,電子化政府采購已經成為政府采購改革的必然方向,也是克服傳統采購弊端的迫切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