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聘和引進人才。根據委托單位工作和發展對人才的具體要求,代表委托單位起草和發布招聘啟事,組織報名、考試和考核。質量評估工作,提出初選名單。根據單位的特殊需要,從省內外和國外招聘和引進人才。
3.應屆畢業生人事代理。為委托單位提供應屆畢業生就業政策咨詢,為應屆畢業生應聘。
中專畢業生需求計劃,用於接收大中專畢業生,根據調轉文件,辦理轉正定級手續。
4、代理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程序。對委托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辦理專業技術崗位資格準入和資格考試報名、晉升、推薦等手續,應成立相應的評審委員會,負責部分專業技術崗位資格的評審、鑒定和推薦工作。
5.人事檔案管理。按照有關政策規定,管理委托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事檔案和績效考核檔案,保留原有身份,計算工齡,調整檔案工資,轉移黨員組織關系,辦理因公出國(境)政審手續,代辦集體戶口落戶,憑檔案材料出具相關證明。
6、為在職流動人員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根據本單位工作需要,轉移人事關系、黨員組織關系等。對於受聘人員;合同期滿,人事關系轉出。
7.雇傭合同的驗證。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合同鑒證。
8.協調專業技術人員流動爭議。受人才流動爭議仲裁機構的委托,受理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流動爭議申請,進行調查取證,並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解決或者提請仲裁。
9、開展崗位和專業技能培訓。根據本單位對人員素質和技能的要求,對本單位進行崗位知識和專業技能培訓。長期專業人士。
10.根據有關協議,向社會推薦委托單位的辭職、辭退人員進行再就業。
11.失業和養老保險局。按照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為受委托人員辦理失業和養老保險。
12.承辦委托單位的其他人事管理事宜。
13.對於個人委托的人事代理,可以參照上述人事代理內容提供代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