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關於調整農村客運、出租汽車、遠洋漁業、林業油價補貼政策的通知》(洛鳴[2065 438+06]133號)文件規定,“自2015年至2019年,農村客運、出租汽車現行油價補貼中的漲價補貼將逐步減少。經與交通部溝通,目前尚未收到2020年出租車油補的相關通知。
2021仍會領取燃油補貼,但會減少燃油補貼,相關費用不再與油耗和油價掛鉤。以下是2020年國家對新能源汽車補貼的相關政策:
1,退坡更平緩:2020-2022年,補貼標準在上年基礎上為10%/20%/30%,公共交通領域為0%/10%/20%。乘用車方面,2020年純電動汽車將退10%,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退15%。
2.設定三個月過渡期: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過渡期內,符合19標準但不符合20年標準的車輛,按19標準的0.5倍補貼,符合20年技術標準的按20年標準補貼。
3.設定30萬元的價格門檻(“換電模式”車輛不受此規定):新補貼政策規定,補貼前新能源乘用車價格必須在30萬元(含30萬元)以下,過渡期結束後實行補貼車輛限價。
4.燃料電池汽車:以獎代補,由國家購買補貼變為區域示範發展,由粗放管理進入重點領域。燃料電池也是政策支持的路線之壹。截至2019年底,我國累計推廣燃料電池汽車6500余輛,建設加氫站50余座。
5.最小續航裏程持續提升:2020年純電動乘用車最小續航裏程由250km提升至300km。
6.每年補貼上限為200萬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