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公司的經營範圍如下:
1.商業企業經營範圍(百貨、化工原料及制品、電子產品、通訊設備、通訊器材、儀器儀表、計算機軟硬件及配件、塑料制品、金屬制品、建築材料、裝飾材料);
2.服務型企業的經營範圍;
(1)計算機平面設計與制作,企業形象策劃,計算機專業領域的技術服務,計算機網絡工程,通信領域的技術服務,會展服務,市場調研,攝影服務。
(2)物業管理、房地產開發、文化藝術交流策劃服務、物流、貨運代理、航運服務等。
(3)企業管理咨詢、企業營銷咨詢、人力資源咨詢、文化藝術咨詢、法律信息咨詢、醫療信息咨詢等。
(4)空調安裝、電氣安裝、制冷設備安裝、水電安裝、機電設備安裝、網絡布線、計算機安裝及維修。
(5)建築工程、市政工程、綠化工程、景觀工程、室內裝飾、建築設計、景觀設計、室內設計。
3.生產加工企業經營範圍(機械設備及配件生產加工、服裝及配件加工、紙制品加工、木制品加工、電子元器件生產加工、竹木加工、金屬門窗加工、五金加工、塑料制品切割、混凝土加工)。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二條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變更經營範圍,但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經營範圍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
第二十五條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的經營範圍;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股東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組織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和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其他需要股東大會規定的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