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內容:
廣州戶口本信息變更-姓名變更辦理材料
1.提交姓氏變更:
(壹)會計科目變更及更正申請表;
(2)戶口本;
註:家庭戶的,提供戶口簿首頁(地址頁)和個人頁;如果是集體戶,提供集體戶口簿首頁(即地址頁,需單位公章提供復印件)和個人頁;屬於街道集體戶的提供個人頁面。
(3)出生證明;
註:僅申請人年齡在18周歲以下。證明也可以是出生醫學證明,不能提供的出生公證書。證書在境外出具的,應提供經境內公證機關公證的中文譯本。
(4)居民身份證(申請人);
註:僅申請人年齡在18周歲以下。16周歲(含)以上者須提供。
⑸同意變更和更正的聲明;
註:僅申請人年齡在18周歲以下。內容要求包括:父母雙方同意,並在更改的內容上簽字。
(6)親屬關系證明;
註:非父母(即祖父母、外祖父母)只需更改姓氏。申請人與姓氏跟隨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包括出生證明、戶籍記錄、人事檔案簡歷記錄、同壹戶口本室內成員登記、親屬關系公證等。
(7)居民身份證(申請人);
註:非父母(即祖父母、外祖父母)只需更改姓氏。身份證件包括在冊人員的戶口簿、軍人的軍(警)官證、出國人員的出國(境)身份證或戶籍註銷證明。如果是已故人員,提供銷戶證明。
2.提交更改名稱:
(壹)會計科目變更及更正申請表;
(2)戶口本;
註:家庭戶的,提供戶口簿首頁(地址頁)和個人頁;如果是集體戶,提供集體戶口簿首頁(即地址頁,需單位公章提供復印件)和個人頁;屬於街道集體戶的提供個人頁面。
(3)出生證明;
註:僅申請人年齡在18周歲以下。證明也可以是出生醫學證明,不能提供的出生公證書。證書在境外出具的,應提供經境內公證機關公證的中文譯本。
(4)居民身份證(申請人);
註:僅申請人年齡在18周歲以下。16周歲(含)以上者須提供。
⑸同意變更和更正的聲明;
註:僅申請人年齡在18周歲以下。內容要求包括:父母雙方同意,並在更改的內容上簽字。
3.添加以前的名稱並提交:
(壹)會計科目變更及更正申請表;
(2)戶口本;
註:家庭戶的,提供戶口簿首頁(地址頁)和個人頁;如果是集體戶,提供集體戶口簿首頁(即地址頁,需單位公章提供復印件)和個人頁;屬於街道集體戶的提供個人頁面。
(3)戶籍記錄;
註:公安部門出具的申請人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並正式使用的姓名的戶口登記記錄。包括:公安部門可以查詢戶籍記錄,或者申請人自行提供使用過的身份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