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註冊帳戶時,請謹慎使用個人信息。如果必須填寫個人信息,盡量少提供個人信息。
2.按照壹定的標準或模式設置密碼,保證重要賬戶的獨立性。密碼設置可以基於密碼模型。
3.第三方平臺的支付密碼不應該和銀行卡的密碼壹樣。
4.在手機上被要求輸入銀行卡密碼時要格外小心,盡量不要在非官方APP上輸入密碼。
第二,互聯網之外的信息安全
1,不漏。需要登記個人信息便民辦證辦卡的商家、培訓班、銀行、電信等單位,必須保護公民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轉讓、出售個人信息。
2.盡量不要把手機、身份證、銀行卡放在壹起,以免同時丟失造成損失。
3.不要相信。不要相信街上各種不正規的市場調研。如果確實需要協助調查,不要填寫真實的個人身份信息,以免被陌生人利用。
擴展數據:
個人信息安全法律法規:
2065438年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以下簡稱網絡安全法)正式實施。
《網絡安全法》規定,未經被收集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針對個人信息保護的痛點,網絡安全法在信息收集和使用、網絡運營者的保護義務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
比如,網絡經營者不得泄露、篡改、銷毀其收集的個人信息,不得未經被收集人同意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但特定個人經處理後無法識別且無法恢復的除外。針對取證難、追責難的問題,《網絡安全法》還明確了網絡信息安全的責任主體,確立了“誰采集,誰負責”的基本原則。
2065438年10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11條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獲取並保證信息安全。
參考資料:
公共網絡-個人信息安全保護基礎知識
百度百科-個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