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壹中招收指標生實施辦法
為促進培養模式多樣化,完善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向初中分配政策,確保國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門要求的名額分配比例,充分發揮優質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額(以下簡稱“指標生”)合理分配的引導作用,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全面深入實施素質教育,佛山壹中繼續面向全市招收指標生。具體實施措施如下:
第壹,配額分配方法
根據《佛山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工作意見》(佛招[2019]2號),佛山壹中安排普通生計劃的50%面向全市招收指標生,普通生計劃的50%為498人,按各區初中生比例分配到五個區。各區指標生名額如下:禪城區62人,南海區6544人。各區教育局將學生名額按比例分配到本區所有初中學校。原則上,每所學校至少有1名學生。
二、健康狀況的指標
(壹)今年初中畢業並具有本市戶籍或享受同等學力。
(2)必須參加佛山2019中考。
(三)綜合績效評價結果應在B級以上(含B級)。
(四)在同壹所初中連續就讀三年的學籍檔案。
(五)所在初中未違反學校行為規範。
三、錄取方式
(壹)指標生的報名、誌願填報、考試、錄取時間和程序遵循全市中考統壹安排。
(二)指標生按正錄取錄取。佛山壹中以普通生分數線劃定指標生錄取後,以15分劃定指標生錄取最低控制線,然後根據中考成績和誌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佛山壹中未完成的指標生計劃自動轉入普通生計劃錄取。
(四)有名額分配的初中,分配的名額未完成,名額自動失效,不再追加記錄。
第四,組織要求
(壹)區教育局制定本區指標生的名額分配方案。
(二)區教育局應在5月9日前確定接受指標生分配的初中學校名單,並向社會公布。對違反辦學行為規範的初中,取消指標生資格。各區在5月15前將公示學校名單報送市招生辦審批,市招生辦在填報中考誌願前發文。
(3)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招收指標生的監督管理,制定有效措施,堅決抵制弄虛作假,杜絕各種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