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工商資訊咨詢 - 中介公司提供虛假信息應該承擔什麽樣的責任?

中介公司提供虛假信息應該承擔什麽樣的責任?

隨後,於與業主田及中介公司簽訂了三方合同。合同中沒有關於露臺的約定。合同簽訂後,原告對房屋進行了測量,發現所謂的40平方米並不存在。故原告以重大誤解為由,將王訴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還購房款及支付給中介公司的中介費。法院認為,三方合同中註明的建築面積與房屋實際建築面積及房屋產權證登記的建築面積完全壹致,即150平方米,其中陽臺面積22平方米。在簽訂合同前,原告實際對房屋進行了檢查,並查看了房屋所有權證,因此應壹對所購房屋的面積、結構有明確的了解。業主並沒有過錯,因為他已經如實出具了關於房屋的所有相關材料,對中介公司所做的廣告並不知情。中介公司接受業主委托出售房屋後,在廣告宣傳中作出與實際情況不符的陳述,故中介公司在訂立合同時存在過錯,應承擔相應責任。律師評論,本案涉案房屋為二手現房,而非拍賣行。它客觀存在,結構清晰。不是變相標的物,房屋以權威部門出具的權屬證書確認。另外,三方合同中沒有陽臺拉絲速度。故三方合同不屬於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原告要求返還貨款的請求不應予以支持。但中介公司提供虛假信息的行為損害了委托人的利益,可以不要求支付報酬,因此中介公司收取的中介費應當返還給原告。律師建議購房者註意:壹是不要盲目相信房地產廣告,壹定要自行看房,仔細查看;第二,業主或中介公司的承諾壹定要在合同中寫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