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多前,湖南安鄉1000多個家庭被詐騙分子閆軍、彭彥、李玲以“中億百聯”、“史聖洪欣”、“君億投資”等證照齊全的所謂合法投資公司詐騙,損失8000多萬!五年多過去了,相關部門沒有為受害者追回壹分錢。
案件始於2015 165438+10月27日閆軍壹家的逃亡。罪犯由常德中院2017壹審宣判,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18年5月終審宣判。主犯嚴軍獲刑14.5年,從犯彭彥、李玲分別獲刑4.5年、2.5年。目前,彭彥和李玲已分別刑滿釋放,過著藏錢於民的小康富人生活。然而,其受害者生活在委屈、無助和痛苦之中。
事發之初,三地維穩辦、公安局多次以“積極追逃,為受害者挽回損失”、“嚴厲打擊犯罪分子”的口頭禪安慰受害者,但5年多來,受害者壹分錢也沒有追回。大家都慘了!
有受害者代表向當地信訪部門投訴,信訪部門稱此案涉及法律相關訴訟,不歸他們管;受害人問公安部門,公安說案子到了法院,公安管不了;受害人到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咨詢,辦案法官讓受害人看閆案的刑事判決書...簡而言之,受害者只是無處申訴,錢也沒付。
受害人想不通:案子結了之後,是財產的壹部分吧?(比如車子,房子,壹些現金等。),為什麽不給災民?哪怕能拿到壹塊錢,也是壹種安慰!
政府壹直提倡“為人民服務”和“以人民為中心”,受害者是人民之壹。希望有關部門牢牢把握“為人民服務”和“以人民為中心”的宗旨,切實做到: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善待災民,真正把這個“挽回損失”落到實處,不推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