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電保護器,簡稱漏電開關,也叫漏電斷路器,主要用於設備發生漏電故障時,保護有致命危險的人免受電擊。具有過載和短路保護功能,可用於保護線路或電機過載和短路,也可作為正常情況下線路的不頻繁切換和啟動。
漏電保護器的選擇原則:
1.購買漏電保護器時,應購買有生產資質的廠家的產品,產品質量檢驗合格。
2.漏電保護器的電源電壓、工作電流、漏電電流、動作時間等參數應根據保護範圍、人身設備安全和環境要求確定。
3.當電源采用漏電保護器分級保護時,應滿足上下開關的選擇性。壹般上壹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電流不小於下壹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電流,可以靈敏地保護人身和設備安全,避免越級跳閘,縮小事故檢查範圍。
4.手持電動工具(ⅲ類除外)、移動家用電器(ⅲ類除外)、其他移動機電設備、觸電危險性高的電氣設備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
5.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和臨時線路應安裝漏電保護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對此有明確要求。
6 .機關、學校、企業、居民樓內的插座電路,賓館、飯店和客房內的插座電路,也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
7.安裝在水中的供電線路和設備,以及濕度大、溫度高、金屬占用率大等導電性好的場所,如機械加工、冶金、紡織、電子、食品加工等行業的工作場所,以及鍋爐房、水泵房、食堂、浴室、醫院等場所,必須采用漏電保護器保護。
8.固定線路和正常生產、工作場所的用電設備應選用帶漏電保護器的配電箱。臨時使用的小型電氣設備,應選用漏電保護插頭(座)或帶漏電保護器的插座箱。
9.漏電保護器作為直接接觸式保護的補充保護時(不能作為唯壹的直接接觸式保護),應選用靈敏度高、動作快的漏電保護器。
壹般動作電流不超過30mA,動作時間不超過0.1s。這兩個參數保證了如果人體觸電,不會對觸電者造成病理性的生理危險影響。
浴室、遊泳池等場所的漏電保護器額定工作電流不應超過10mA。
當觸電可能導致二次事故時,應選用額定工作電流為6mA的漏電保護器。
10.對於不允許斷電的電氣設備,如通道照明、應急照明、消防設備電源、防盜報警電源等。公共場所應使用報警式漏電保護器,連接聲光報警信號,並通知管理人員及時處理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