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妳不用擔心,因為從廣義上來說,即使妳回國的第二年是秋天或者冬天,妳仍然可以參加今年的校招,甚至從gap回來壹年,妳仍然可以參加下壹年的校招。因為應屆畢業生這個概念本來是針對當年國內畢業生的。
證明妳是“應屆畢業生”的關鍵材料,往往不是寫在畢業生身上的畢業日期,而是妳上班時學校就業辦或當地人才管理中心出具的“報到證”或“派遣證”。這張卡是國內學校或就業管理中心把妳從學校送到公司的證明,也是從公司的角度證明妳是“應屆畢業生”
留學人員回國後可以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為妳開具就業登記和落戶手續,這樣在材料和相關規定上,妳就相當於當年畢業的國內應屆畢業生。為鼓勵海歸回國就業創業,同時考慮到國外畢業時間不同,國家將回國辦理就業申報手續的時限放寬至兩年,因此無需擔心回國僅面向社會招聘,辦理就業申報手續後仍可享受校招待遇。
國際學生:
留學生是指在國外學習的學生。“留學生”壹詞起源於唐朝時期的中日文化交流,指的是派遣唐朝使節回國後留在中國學習的日本留學生。現在泛指留在國外學習或研究的學生。
教育部數據顯示,2015年度我國出國留學人員總數為52.37萬人,回國人數為4091萬人,比上年增長12.1%。從1978到2015年底的37年間,出國留學生總數達到40421000人,其中79.87%的人畢業後回國發展。
留學生是指正在或曾經在國外學習的學生。“國際學生”這個詞是日本人用中國漢字創造的。在唐代,為了吸收中國的先進文化,日本政府多次向中國派遣使節。作為外交使節,出使唐朝不能在中國停留太久,很難更好地吸收中國的先進文化。因此,日本政府自第二次派遣唐使節以來,同時派出了“留學生”和“歸國留學生”。
所謂“留學生”是指派遣唐使節來華後仍在中國學習的學生,而“留學生”則是在派遣唐使節來華時壹同回國。後來“留學生”壹詞壹直沿用,其含義也發生了變化和發展:凡是留在國外學習或研究的學生,都稱為“留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