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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地址: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汪清縣林動街6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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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地址:大禹路155號民政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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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記處地址:土門川街與明星路交叉口向西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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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井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地址:濱河路99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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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龍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地址:文化街文化路10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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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登記需要哪些手續和材料?
申請、審核、登記是婚姻登記過程中的三個環節。
(1)應用
符合申請結婚登記條件的,持本人登記照片、相關證明和證明材料到壹方當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申請結婚登記,雙方當場填寫申請結婚登記文書。
婚姻登記申請準備材料視具體情況而定。比如中國公民在中國申請結婚登記,需要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婚檢證明、本人無配偶且與對方無直系血親關系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對於離婚的當事人,還需要帶上離婚文書。
外國人(包括在中國居留或臨時居留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在中國定居的外籍人士)在中國申請結婚,必須持有本人有效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國籍證明、外國人居留證或臨時入境居留證件,以及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2)審查
婚姻登記處將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檢查和審查,以了解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當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明的,婚姻登記機關壹般會詢問當事人,必要時要求其提供與婚姻登記申請相關的材料。
(3)註冊和許可
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當事人結婚證;對於經歷過離婚的,婚姻登記處將註銷其離婚證;對於不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將根據當事人的要求出具不予結婚登記通知書,說明不予登記的原因。
離婚需要什麽手續和證件?
離婚登記程序如下:
(1)應用
夫妻自願離婚的,需要離婚的雙方按要求簽訂離婚協議書,* * *向婚姻登記機關(有管轄權)提出申請,並提供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大陸婚姻登記機關或我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結婚證;
2.符合規定的相關有效身份證件,如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通行證、護照或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3.在婚姻登記處填寫的離婚登記申請書。
(2)接受
婚姻登記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當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進行初審。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經初審無誤後,出具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回執。不符合離婚登記申請條件的,不予相關受理,當事人可以要求出具離婚登記申請駁回通知書。
(3)冷卻期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書並向當事人送達離婚登記申請書回執之日起30日內,有不想離婚想法的任何壹方,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和離婚登記申請書回執(回執遺失可書面說明情況), 並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處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按規定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 婚姻登記機關核實信息後,出具《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書》。離婚冷靜期屆滿後30日內,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證的,按申請撤回離婚登記處理。
(4)審查
離婚冷靜期屆滿後30日內(若該期間屆滿的最後壹日為節假日,則以節假日後第壹日為冷靜期屆滿之日),離婚夫妻應按有關規定攜帶有效證件和材料,如雙方近期免冠照片、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護照或通行證等。、和* * *按規定壹起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證。婚姻登記機關應當根據《婚姻登記規範》的規定進行實施和審查。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辦理。必要時,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要求,發出不予辦理離婚登記通知書。
(5)登記和發放離婚證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登記,並發給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