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買賣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銷售統壹發票原件。
3.實地調查問卷和房屋原始平面圖。
(如果房屋測繪報告是舊格式的,需要出具竣工驗收表,填寫不動產登記申請書。新格式只需要提供實地測繪問卷和房屋原平面圖即可。)
4.完稅證明(契稅繳款書)
5.所需材料
(1)購買者已婚。
(1)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原則上應核對原件)
②結婚證復印件(附原件驗證)
(3)任何壹方不能出席活動的,需要提供私章,委托第三方的,需要同時提供夫妻雙方的私章。
(2)購買者為單身(必須親自到場,不得代理)
①身份證復印件(帶原件驗證)
(2)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復印件(附原件驗證)
(3)聲明購房者在當地民政局的單身聲明。
異地購房者會去公證處辦理。
國外的買家會去大使館辦理。
(3)購買方是單位。
①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驗原件)。不能提交核驗原件的,應當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復印件。
二、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八十三條。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註冊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申請登記的房屋符合城鄉規劃;
(五)房屋測繪報告或村民住房平面圖;
(六)其他必要的材料。
申請村民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證明。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時,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村民會議授權並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