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
概念:環境保護(以下簡稱環保)是在個人、組織或政府層面,為了自然和人類的福祉而保護自然環境的行為。它是指人類為解決現實或潛在的環境問題,協調人類與環境的關系,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而采取的各種行動。其方法和手段包括工程技術、行政管理、法律、經濟、宣傳教育等。保護環境,就是人類自覺保護自然資源,合理利用自然資源,防止自然環境受到汙染和破壞;綜合治理被汙染和破壞的環境,創造適宜人類生活和工作的環境,協調人與自然的關系,讓人們與自然和諧相處。自從1960年代以來,環境保護運動逐漸使公眾更加關註他們周圍的各種環境問題。
定義:環境保護是指運用環境科學的理論和方法,協調人類與環境的關系,解決各種問題,保護和改善環境的壹切人類活動。包括行政、法律、經濟、科學和技術措施,合理利用自然資源,防止環境汙染和破壞,以維持和發展生態平衡,擴大有用自然資源的再生產,保證人類社會的發展。環境保護涉及面廣,綜合性強。它涉及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許多領域,以及其獨特的研究對象。
環保至少包含三層含義:?
①保護自然環境?
防止自然環境的惡化。包括:保護青山綠水藍天大海。這涉及到不私采(采礦)、亂砍(樹木)、亂排(汙水)、亂放(汙染氣體)、過度放牧、過度開采自然資源、破壞大自然生態平衡等等。這個層面是宏觀的,只能靠各級政府行使職能,進行調控來解決。?
②人類居住和生活環境的保護?
使之更適合人類工作和勞動的需要。這涉及到人們衣食住行玩的方方面面,必須符合科學、衛生、健康、綠色的要求。這個層面屬於微觀層面,只有通過公民的自覺行動,政府政策法規的保障,社區組織和教育的引導,工農兵學商各界的共同努力才能解決。?
(3)保護地球上的生命?
物種的保護,植物和植被的保護,動物的回歸,生物多樣性,轉基因生物的聯合保護,瀕危生物的特殊和特殊保護,滅絕物種的恢復,棲息地的擴大,人與生物的和諧,不欺負其他物種。?
這三個層次之間的關系是:妳中有我,我中有妳,各有側重,相互統壹。三者並不矛盾,更不對立。作為公民,保護我們的生存環境就是間接或直接保護自然環境;如果我們破壞生活環境,我們就會直接或間接地破壞自然環境。作為政府,不僅要著眼於宏觀保護,更要從微觀入手,發動和教育群眾,使環保成為公民的自覺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