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9月起,嚴格分離管理:與容分離需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在市內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須在72小時內檢查核酸陰性證明。
來(回)川前需要登記。
在當地有疫情的縣(市、區、旗)居住7天的人員,應提前到目的地社區(村)登記。
成都市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指揮部通知10 6月12日
所有來(回)蓉人員自抵達蓉當日起,在3天內(間隔24小時以上)進行了3次核酸檢測,其中省外來(回)蓉人員在機場、火車站、高速公路等交通站點嚴格執行“入川即查”。在國內重點地區居住過的人員,要主動向社區(村)、賓館和工作單位報告,積極配合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
來蓉(回蓉)人員疫情防控政策。
在繼續落實已在中高風險區居住人員管理措施的基礎上,分以下幾個層次開展風險人員排查和控制工作。
1.對於過去7天在西藏自治區居住的人員,相關要求為:過去7天在中高風險地區居住的人員,暫停入川;如有近7天低風險區居住史,需持有出藏前72小時內三次(每天1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過去7天內無高、中、低風險區居住史者,需持48小時內兩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每天1次)。各地要嚴格落實“首站負責制”,從到達四川當天起,全程閉環運送至集中隔離點,實行集中隔離5天。
2.對於近7日內曾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居住的人員,相關要求為:近7日內曾在疫區(縣、市、區)居住的人員,暫停入川;近7天無疫區(縣、市、區)居民史的,需持48小時內兩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每日1次,最後壹次核酸采樣在出疆前24小時內)和出疆交通站(公路卡口)核酸檢測+抗原檢測陰性證明。各地要嚴格落實“首站負責制”,從到達四川當天起,全程閉環運送至集中隔離點,實行集中隔離5天。
3.其他來(回)川人員要嚴格執行“入川後立即查體”,三天內進行三次核酸檢測(每次24小時以上)。
4、省內有高危地區的所在縣(市、區)人員原則上不跨市(州)流動,確需跨市(州)流動的,需持有24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以報告時間為準)。
如有近7天境外生活史,請自抵蓉之日起,連續3天每天進行1核酸檢測,做好個人健康監測。如有重點地區居住史(可通過四川省疾控中心微信官方賬號查詢),請主動向社區報告,積極配合落實防疫措施。如有疑問,請撥打市長熱線12345。
移民管理措施
對入境人員實行“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的管理措施,對1、2、3、5、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進行核酸檢測。在家庭健康監測的第三天進行核酸檢測。解除集中隔離後,要“點對點”閉環返回居住地。居家健康監測期間,做好體溫和癥狀監測,不要外出,就醫等特殊情況外出做好個人防護,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