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動產權證書是房產證嗎?
不完全是,有壹些區別:
1.產權證比產權證更詳細。房產證對使用年限和房價采取回避態度,而不動產權證書對使用年限有明確規定。
2.房產證內頁只包括房屋所有人、房屋情況、房屋位置、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土地狀況。
3.產權證封面為紅色,證件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產權證。除了原來的產權證,比如業主,* * *的情況,所在位置等。,增加了激光面積、房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內容。
二、什麽是不動產權證書?
1.不動產權證書是指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登記證書,1年3月正式實施。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書正式投入使用。新的不動產登記證書由不動產登記機構啟用後,原有種類的不動產登記簿、權屬證書、登記證書將逐步停止使用,依法制作並記載的土地登記卡、家庭登記卡、房屋登記簿等簿冊繼續有效,已依法頒發的《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等證書、證件繼續有效。
2.3月1日起,全面啟用統壹的不動產登記證樣式。新證投入使用後,以前的薄證繼續有效,新證按照不變的原則不要求當事人強行更換,小產權房不發證。
三、不動產權證書的使用期限
國土資源部官方回應了輿論對不動產權利使用期限的質疑,房屋所有權本身不存在期限問題。國土資源部在其官方聲明中表示,不動產權證書上的使用期限不是房屋所有權期限,而是土地使用權和海域使用權期限,不存在房屋所有權期限本身的問題。
國土部表示,新版不動產權證書中設定的服務期限並非可有可無。壹方面可以使權利人和相關利益主體清楚地了解土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等權利的起止日期,如果需要續期,便於權利人及時續期,依法保護合法權益;另壹方面,有利於保障交易安全,有利於轉讓或抵押等交易中權益的法律保護。國土資源部表示,產權登記壹直都是有使用期限的。不動產統壹登記實施前的分散登記時期,土地登記也有期限,體現在國有土地使用證上;壹些房地合壹城市的房地產權證上也記載了土地使用權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