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是招標行業的術語,是指招標人(買方)提前發出招標公告或招標單,提出品種、數量、技術要求及相關交易條件,邀請投標人(賣方)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投標的行為。
典型的招標形式有五種:公開招標、邀請招標、比較招標、競爭性談判和BOT項目招標。
第壹,公開招標
是指招標人以在公共媒體上發布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並從合格的投標人中選擇中標人的壹種招標方式。與公開招標相比,稱之為邀請招標。這種方法通常用於國際政府采購。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條規定,下列建設工程,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符合下列標準之壹的,必須進行招標;
(1)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以上;
(2)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采購的單項合同估算價在654.38+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采購的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4)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1)、(2)、(3)項規定的標準,但項目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上的。
二、投標邀請書
在現行法律下,邀請招標有兩種含義:招標中的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形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政府采購中的邀請招標,是指貨物或者服務的采購人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媒體上發布資格預審公告,公布投標人資格。采購人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後,從合格的投標人中隨機抽取三名以上投標人為正式投標人,並向其發出投標邀請書。
第三,競爭性談判
指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直接邀請三家以上供應商就采購事宜進行談判的方式。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的特點是:壹是可以縮短準備期,使采購項目更快發揮作用。二是減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開標和招標工作,有利於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采購成本。第三,供需雙方可以進行更靈活的談判。第四,有利於保護民族產業。第五,可以促使供應商自覺應用高科技采購產品,同時可以轉移采購風險。
第四,比較和選擇
比較招標是招標方式的壹種,是指比較候選人或代理人事先公布條件和要求,按照規定的方式,從自願報名參加比較的申請人中,邀請壹定數量的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參加招標項目競爭,最終通過比較確定中標人的活動過程。
動詞 (verb的縮寫)機器人程序
即建設-運營-移交,即政府通過合同授予私營企業(包括外國企業)壹定期限的特許經營權,允許其融資建設和運營特定的公共基礎設施,並允許其通過向用戶收費或出售產品來償還貸款、回收投資和賺取利潤;當特許期到期時,基礎設施將免費移交給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