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畢業生,年齡30周歲及以下(1989(不含),下同)3月22日以後出生。
2.碩士以上學歷,年齡35歲及以下。
3.具有二級教師(二級中學、小學)職稱,年齡35周歲及以下或者具有壹級教師(壹級中學、高級小學)職稱及以上,年齡40周歲及以下,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以上學歷,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縣(區)級及以上教學新秀、教學專家、學科帶頭人、名師、拔尖人才、專家型教師;
(2)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其所屬教育教學研究部門組織的教學技能競賽、課堂教學創新競賽、優質課競賽、教學基本功競賽,獲得縣(區)級及以上三等獎。
4.駐廈部隊隨軍家屬具有教師職稱,年齡45歲及以下。
5、本市戶籍,年齡35周歲及以下,學歷應符合下列要求之壹:
(1)師範專科以上學歷;
②非師範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學歷(第壹學歷必須是全日制普通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
(3)原廈門師範學校(師範學校)中專畢業後取得大專以上學歷。
6.本市戶籍或配偶戶籍在本市,中級教師及以上職稱,年齡45周歲及以下,第壹學歷必須是全日制普通教育中專及以上學歷。
擴展數據:
2020年福建廈門教師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 * *國籍,擁護中國人民* * *憲法;支持中國* * *生產黨的領導;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心健康。
3.報考小學、幼兒園崗位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報考普通中學、職業學校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本科、碩士及以上學歷不壹致的,可以在本科、碩士及以上學歷中選擇其壹。
4.有所報考學科相應崗位的教師資格證。必須在資格復審截止日期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2020年全日制普通教育畢業生報名時未取得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的,其專業符合崗位學科要求,且與所報考崗位學科範圍要求壹致(詳見附件5),在資格復審截止前應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持有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中心頒發的教師資格筆試科目合格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2)申請人就讀的學校尚未實施國考的,須有普通話水平測試合格證明、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明、學校尚未進入國考的證明。
3)職業學校專業課暫不要求教師資格證相關證明材料。
5.下列人員不得註冊:
1)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2)市裏的老師;
3)現役軍人;
4)經考核(不含調任)後服務年限(含試用期)不滿2年,未達到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組織人事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
(五)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已經或正在因犯罪受到處罰的人;被開除公職的人;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或者尚未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
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公務員,但報名後、錄用前成為試用期公務員的,取消其考試或錄用資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復審面試資格時,應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如有實際困難,可在體檢時提供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對考生資格的審查貫穿於招聘錄用的全過程。壹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本公告要求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將根據不同階段給予取消其考試資格、聘用資格或單方解除聘用合同的處理。
參考資料:
廈門市教育局-2020廈門市面向中小學公開招聘幼兒園職業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