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農村建房比以前嚴格多了。今天,我們來談談農村住房應該滿足哪些條件。有哪些程序?
1.農村的房子需要滿足什麽條件?
在農村,要蓋房子,就得申請宅基地。那麽,什麽條件可以申請宅基地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申請宅基地。
1.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且無宅基地的。
需要註意的是,農民只有壹個孩子的,孩子需要和父母共用壹處宅基地,不能單獨申請宅基地;農民有兩個以上子女,但只有壹個兒子的,父母和兒子共有壹處宅基地,兒子不得單獨申請宅基地;如果壹個農民有兩個以上的兒子,其中壹個需要和父母共用壹個宅基地,其他的兒子長大後可以單獨申請宅基地。換句話說,農民身邊需要留壹個孩子,其他成年子女確實需要另設門戶。現有宅基地低於入戶標準的,可以申請宅基地。
2.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且無宅基地的。
眾所周知,宅基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無償分配給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可以向集體申請。
3 .因發生或預防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建設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需要搬遷的。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條的相關規定,鄉(鎮)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用地的,經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批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並對土地使用權人給予適當補償。
如果壹個農民的宅基地和房子因為上述原因被收回,集體經濟組織肯定會給予補償。常見的補償方式是將另壹處宅基地授予農民使用。當然,原宅基地上的房子也要按重置價補償。
除了以上三種情況可以申請宅基地,還有壹些特殊情況可以申請宅基地。比如河南規定,集體經濟組織招用的技術人員,要求在當地落戶的,也可以申請宅基地。
二、農村建房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批;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也就是說,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政府審批。
根據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2009年2月65438+2日發布的《關於規範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宅基地申請審核程序如下:
1.村民申請。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民,應當以戶為單位向當地村民小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書面申請。
2.村民小組開會討論。村民小組收到申請後,應當提交村民小組會議討論,並在小組範圍內公示申請理由、擬用地的位置和面積、擬建建築物的高度和面積。
3.村級組織審查。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村民小組將申請農戶、村民小組會議記錄等材料送交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村級組織)進行審核。村級組織重點審查提交材料是否真實有效,擬建房用地是否符合村莊規劃,是否征求建房用地相鄰權利人意見。
4.鄉政府審計。審批後,由村級組織簽署意見,提交鄉鎮政府。
PS:如果沒有單獨的村民小組或者宅基地和建房申請已經由村級組織統壹辦理的,由農民直接向村級組織提出申請,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並在本集體經濟組織範圍內公示後,由村級組織簽署意見,提交鄉鎮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