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先騙,再騙錢。
利用招聘信息中誘人的薪資福利,誘騙妳參加面試。面試後告訴妳需要提供培訓費之類的。然後要麽聯系不上,要麽求職者在幾天內被用人單位以各種理由辭退,費用不予退還。
對策:企業在招聘人才時有義務承擔培訓費用。如果妳連培訓的錢都不想出,那就別去。不撒謊也好不到哪裏去!
02.先騙錢再騙人。
利用招聘信息上有吸引力的渠道宣傳曝光機會,騙妳就業,要妳交“造星工程”的費用,然後捆綁妳的人身自由。甚至拍裸照威脅妳。導致了李文星這樣殘酷的結局。
對策: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面試前要了解公司的背景和實力,甚至調查他成功培養了哪些人。找不到這家公司就別去!如果妳必須和妳最好的朋友壹起去,要警惕和企業的每壹次接觸。
03.招聘是幌子,卻是抄襲!
有個朋友做文案,面試時要求提交5份不同角度的產品文案。朋友絞盡腦汁寫了五篇投稿,然後文案不還,免費工作。要知道,壹個朋友在外面接單,壹份3000塊!
對策:還是要考慮企業背景。壹般大企業都願意花錢做文案,小企業也能省錢,更別說找文案了。估計沒有市場部。
為了省錢,試用期不限。
這種問題最容易發生在私企。開始談試用期的時候說三個月,然後說表現好就提前。半年過去了,再談試用期,也就是業績有待提高,再觀察。不自信的人還是會認為自己不能勝任這份工作,無時無刻不在害怕。事實上,企業以試用期為由,故意降低工資和費用。
對策:國家勞動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了試用期和工資待遇。如不立即簽字,將視為非法用工,違反相關規定。
不管忙還是閑,都沒錢加班。
這是求職者最痛恨、遇到最多的嚴重侵犯個人權益的行為。朋友被壹家家裝公司錄取,年薪20萬,比之前的65438+萬元翻了壹倍。他滿心歡喜,工作3個月才意識到坑不淺。雙方沒有規定加班時間,他壹天工作16小時,連周末都不休息。相比之前的工作時間,他增加了壹倍多,換算成時薪還是虧本。他痛苦地說:如果妳有命去賺錢,妳很可能會過勞死!
對策:入職前,雙方明確約定工作時間。警惕簽訂“無固定工作時間”的合同。當然,要改變企業的做法幾乎是不可能的。要麽果斷適應,要麽果斷換公司。
我是職場專家,“幸平職場”,關註微信官方賬號的“幸平行V”,有升職加薪的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