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先隊全國和地方各級代表大會是同級少先隊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全國少先隊代表大會經黨中央批準召開。
全國未成年人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壹次,省(或自治區、直轄市)、市(或地、盟)未成年人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壹次,縣(或市、區、旗)未成年人代表大會每三年召開壹次,學校未成年人代表大會每學年召開壹次。
全國和地方各級青年代表大會的代表由少先隊員、輔導員、* *青年團體、教育工作者和各界人士的代表組成。學校未成年人代表大會的代表主要是隊員。代表通過民主程序產生,少先隊代表由隊員選舉產生。
首先,廣大少先隊員要民主選舉自己的代表召開少先隊代表大會,要註意代表的廣泛性,包括幹部代表和隊員代表。既有積極要求進步的先進學生代表,也有積極要求進步的後進學生代表;既有正式代表,也有特邀代表,還有無表決權的代表。
設立“少先隊代表大會”民主信箱,鼓勵隊員向社會、學校、家庭、輔導員和少先隊組織本身提出意見和建議。比較集中的問題由代表們整理成提案,提交大會討論。不管有沒有決議,提案都要壹個壹個落實,有什麽問題都要回答。
少代會的工作報告是向大會報告上屆少代會以來少先隊組織的工作和活動情況,供代表們審議。少代會工作報告的內容還應包括對下壹階段工作的設想和建議,供大會作決議時參考。
少代會的工作報告由上屆少代會選舉產生的團隊委員會起草。起草時,要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盡量做到面面俱到。未被代表大會通過的工作報告為工作報告草案,壹經修改通過,即為代表大會的正式工作報告。
少代會的工作報告壹般由隊委會負責人向大會報告。在學校的少代會上,組長要向大會做工作報告。
未成年人代表大會代表參與班子內部重大問題的討論和決定時,必須充分反映班子成員的聲音,代表他們的意願。未成年人代表大會提案制度是代表們很好地履行職責的壹種方式。代表們通過各種方式廣泛征詢和聽取選手的意見、訴求和建議,經整理匯總後以書面形式提交大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