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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合作社註冊的時候政府不能公示?

可以去工商部門咨詢。

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於每年6月30日至6月1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當年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從次年起報送並公示年度報告。

農民合作社的年度報告包括:

(1)基本信息。包括申報年份、姓名、註冊號、聯系電話、電子郵箱、會員人數(含養殖戶人數)、本年度新增會員人數和退出人數;

(二)行政許可。包括許可證文件的名稱和到期時間;

(3)網站或網店信息。包括網站或網店的類型、名稱和地址;

(四)分支機構信息。包括分支機構的名稱和分支機構的註冊號;

(5)資產狀況信息。包括銷售或營業收入、盈余總額、納稅額、政府扶持資金、補貼和財政貸款(這些信息可以公示,也可以不公示)。以上信息中的聯系電話、網站或網店信息為提交年度報告時的信息。其他信息為上報年份65438+2月31的信息。

5.提交。用戶準確完整地填寫內容後,系統會生成年報表預覽頁面。確認內容無誤後,點擊“預覽打印”按鈕,即生成“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報”,可打印保存。

6.宣傳。點擊年報上的“提交並公示”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年報信息將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向社會公示。

7.存檔。農民專業合作社每年提交的年度報告將自動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備案,公眾可隨時查詢。

8.更正壹下。農民專業合作社發現其公布的年度報告內容不準確的,應當及時更正,更正應當在每年6月30日前完成。補正前後的內容將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公布,並向社會公示。因農民專業合作社報告的公開信息錯誤、遺漏、更正等造成的法律責任,由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