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身份證丟失的情況下,市民可以到就近的派出所辦理“臨時住宿證明”,辦理入住手續。
第壹,國家法律明確,入住酒店必須登記身份證信息。
《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七條(1)規定,旅館接待旅客必須登記。登記時,應當查驗旅客身份證件,按照規定項目如實登記,並在24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提交住宿登記表。
旅館應當設置旅客隨身物品的保管箱、儲物櫃或者儲藏間、保險櫃等公共設施,並建立登記、領取、交接制度。
二、身份證丟失,可以用其他信息辦理入住。
《關於改進和規範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的意見》第二條第七項第(二)項明確規定,因遺失、被盜、忘記攜帶等原因急需登機、坐火車、坐長途汽車、乘船、住旅館或者參加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而不能出示合法身份證件的,可以申請辦理臨時身份證件辦理業務。
機場、火車站、港口、賓館的派出所和考區派出所要對全國人口信息系統核定的人員進行身份核對,並標明有效期,用於乘坐飛機、火車、長途汽車、輪船臨時登機、入住賓館和參加考試。
如果需要入住,可以到就近的派出所辦理《臨時住宿證》入住。
酒店入住明確要求提供身份證登記。對於身份證丟失,各地政策不壹,具體需要咨詢當地戶籍部門為準。
引用數據
《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七條。中國政府網
《關於改進和規範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的意見》第二條第七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