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省、直轄市、自治州都會有壹個職業技能鑒定站(消防培訓學校):
壹.職業的定義
從事建築物、構築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檢查和建築消防設施運行維護的人員。主要工作包括:(1)消防安全檢查;(2)消防控制室監控;(三)建築消防設施的運行和維護;(4)消防安全管理等。
第二,職業水平
本職業共分五個等級,分別是:初級建(構)築物消防員(國家職業資格五級)、中級建(構)築物消防員(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級建(構)築物消防員(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建(構)築物消防員(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建(構)築物
第三,培訓期
全日制職業學校教育根據其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確定。晉升培訓期:大三學生不少於240標準學時;中級水平不低於200標準學時;高級不少於160標準小時;技術人員應不少於120標準小時;高級技師不少於100標準學時。
四、鑒定方法
培訓結束後,畢業生參加消防行業職業技能鑒定站的鑒定考試。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試。理論知識考試采用閉卷筆試方式,技能操作考試采用建築消防設施實際操作和功能測試。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試均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為合格。建(構)築物消防技術人員和建(構)築物消防高級技術人員也應當進行綜合評價。考核合格者,取得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建(構)築物消防員國家職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