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4日,在證照不全的情況下開工建設,說是為了棚戶區改造,實際上是為了自己和壹些市委領導的利益,以經濟適用房的名義開發,把利益全部給了開發商。多麽可悲的社會啊!拆遷戶根本沒有得到任何好處。反而把商品樓賣給大家,掠奪窮人賺的血汗錢。很多都是因為買不起,半夜被偷的。有些人被他的手下攔住了;在拆遷過程中,五層樓原有的48戶中,有20多戶按了手印,停止搬遷(拆遷辦說只要20%以上,實際上是40%以上),但拆遷辦和他在壹起,不替老百姓做決定,只可憐老百姓;6月份,五層樓暖氣管被拆,卻沒有找到市長解決,讓不同意拆遷的人冬天無處可住。多麽漫長的冬天,大雪紛飛,寒風刺骨。
2010才給沒錢的拆遷戶草草裝上。我們外地人看著他們也覺得痛苦。開發商給棚戶區和五層的人建了45平米、52平米、62平米的小公寓,在五層的區域設計成七層,對於拆遷戶來說不夠用,這也是很多人後期不願意搬遷的壹個方面。但開發商在朝陽建了17層,6個單位的商品樓,很好賣。有的高達3850元/平方米(2009年還挺高的)賣給沒錢的拆遷戶和有錢的購房者。七樓的位置讓17樓擋住了陽光。太黑了。比改造前的棚戶區還黑。現在就算蓋了新樓,也和把屎坑搬到小便池沒什麽區別。這真是“為人民服務,從上到下貫徹得好”。
2011 4月15日,開發商要求拆遷戶和購房者在錦繡大廈辦理入戶手續,卻被告知即使交了錢也拿不到鑰匙,無法裝修。眾所周知,因為樓裏的暖氣、水、電、樓梯、電梯都沒有修好,交鑰匙可能要幾個月。他可以先辦理戶口手續,每戶省下壹個月的租房錢。500元,因為他加班了,他現在應該每戶雙倍租金1,000元,所以開發商會要求大家出錢。他沒有相關部門同意他辦手續,還敢問相關部門是不是瞎了眼,也不查他,唉……有支持,真是無法無天。
錦繡大廈大門上貼了很多不平等條約,比如裝修押金2000元,暖氣流量計2500元(以前五層居民各種煤氣暖氣,承諾不收任何東西,現在改成了液化石油氣,動遷會上說不用液化石油氣,要用煤氣),煤氣報警器300元,他們還說不用裝修可以退點錢,現在不給本來多付的錢說是面積不夠不退。之前約定給五層住戶多加3平米,壹平米550元,還說要為此打官司。另外,物業費是雞西最高的,每月每平米1元,電梯每月50元(以五樓為基準),加層2元。室內裝修用電梯費,垃圾運費。高層600元。
金碧大廈真的是金碧輝煌,富貴在城中,保護的很好。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