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湖南省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省政府辦公廳)(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取湖南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請閱讀本指南。如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發生變化,將及時更新指南並予以說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在湖南省政府門戶網站查閱指南。
壹、主動披露
披露的範圍
主動公開的信息範圍見本機關編制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在湖南省政府門戶網站查閱目錄。
(2)開放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在湖南省政府門戶網站和湖南政報上公開。此外,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新聞發布會、報紙、便民資料等輔助宣傳方式。
(三)公示期限
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根據應用。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應當根據信息的實際情況提供,不得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壹)受理機構
受理本機關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湖南省人民政府政務公開與服務管理辦公室;
辦公地址:長沙湘府西路8號;
(2)驗收程序
1.應用
申請人向本機關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時,應當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從湖南省政府網站下載。申請人可通過聯系電話咨詢相關申請程序。
為提高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效率,申請人應當盡可能詳細、清晰地描述所需信息。如果可能,請提供標題、發布時間、文檔編號或其他有助於澄清信息的提示。
2.施藥方法
(1)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在本機關受理機構申請政府信息,並填寫申請表。如果寫作有困難,可以口頭申請。
(二)書面申請。填寫完申請表後,申請人可以通過傳真或信函提出申請。以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申請獲取與本人相關的政府信息的,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親自提交書面申請。
要求申請人提交申請時,應當附身份證復印件。
本機關不受理通過電話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關政府信息公開業務。
3.申請處理
(1)本機關收到申請後,將對申請的要件是否齊全進行形式審查,對要件不齊全的,退回申請並要求申請人補正。
(二)本機關受理機構將不屬於本機關控制的政府信息及時告知申請人。如果可以確定信息主管部門,則告知申請人主管部門的聯系方式。
(三)申請的信息屬於本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4)屬於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三。監督方法和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監察部門投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也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上級政府機關投訴,受理投訴的機關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