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嬰兒有出生醫學證明才能申報戶籍;
2.出生醫學證明地址與戶口(落戶)地址無聯系;
3.新生嬰兒可以在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常住戶口。
新生兒申報戶籍的程序: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計劃生育部門發放的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屬於計劃外生育的,應當持有嬰兒母親所在鎮以上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證明。嬰兒父親或母親的集體戶口簿或家庭戶口簿。新壹年在常住戶口出生的,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請,並報市局審批。這是出生證戶口的規定。
出生證明怎麽辦理?
派出所選擇:新生兒可以去保大的派出所戶口所在地,也可以去馬寶的戶口所在地。現在他們可以做出選擇了,但是夫妻倆要好好商量。
戶籍類別的選擇:新生兒在壹個家庭登記,夫妻壹方是農業戶口,壹方是農業戶口的,孩子的戶籍可以是非農業的,也可以是農業的,可以選擇戶籍類別。
雙方戶口本:登記壹個孩子,需要帶上夫妻雙方的戶口本和戶口本復印件,還要查看夫妻雙方是否有戶籍,戶籍類別是非農還是農業。
雙方身份證:新生兒登記時需攜帶夫妻雙方有效身份證,身份證信息應與戶口本信息壹致,年齡、姓名不得不同,並需復印件。
雙方結婚證:新生兒去戶口,自然要帶上父母雙方的結婚證,必須是雙方的結婚證,壹個不行。需要結婚證的復印件。
準生證(可有可無):現在新生兒登記最大的改革就是不需要給孩子辦準生證,準生證現在已經不是登記的必備證件了。
出生證明:新生兒必須有出生證明才能登記,否則不能登記。出生證明在孩子出生的醫院辦理,需要父母的身份證、結婚證、住院清單和孩子姓名復印件。
村居委會證明:有的地方給孩子上戶口,還需要村居委會的介紹信,證明兩人是合法夫妻,是本村村民,證明孩子的壹些信息。
註意時間:新生兒登記時,也要註意登記的時間。壹般最好在孩子出生後壹個月內登記。各地要求不壹樣,有的是壹個月,有的是半年,報名時限過後會有相應的說法。可以咨詢當地派出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六條公民應當在其經常居住地登記為常住人口,壹個公民只能在壹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第七條嬰兒出生後壹個月內,戶主、親屬、被贍養人或者鄰居應當向嬰兒常住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遺棄棄嬰的,收養人或者養嬰機構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