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轉入學校確認後,由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就讀學校申請轉學;
3.轉出學校憑轉入學校的錄取通知書出具轉學證明,提供學籍信息,並將相關轉學信息錄入電腦;
4.轉學到學校憑轉學證明和學籍信息接收學生,並辦理相關手續。
家長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學生的轉學聯系信;
2.學生的戶口本及與父母相同的戶口本復印件,居住房屋的房產證(購房協議或合法租賃合同);
3、xx市小學生素質發展評價手冊或學生手冊;
4、學生健康檔案卡(或xx市壹級醫院體檢表)。
擴展數據
學生註冊
1.學校按照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劃定的學區及相關要求招收新生。
2、初中新生,要將原小學學生的檔案、戶口和住房許可證提交學校進行審核,合格者憑加蓋教育行政部門通知和學校章,在規定時間到學校報到。
3、小學新生,持戶口和住房證到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合格後由轄區教育行政部門通知,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學校報到。
2013教育部發布《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建立了全國統壹的學籍信息管理系統。該系統要求以學生的身份證號碼作為編碼的依據,從他們第壹次進入幼兒園或小學時就開始使用。壹人壹號,會員隨人走。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將有機銜接,終身不變。
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於2014年初在全國範圍內試運行,為每壹名中小學生建立唯壹的全國電子學籍檔案,對學生註冊、學籍檔案管理、學籍變更、升級、畢業、成長記錄等進行全過程管理,實現對全國範圍內學生流動和轉學的實時監控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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