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受。申請人提出申請,社區工作站受理,並在信息系統中上傳全部信息;
2.壹審。社區工作站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並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對申請材料有疑問的,可以進壹步核實,核實時間不超過10個工作日;
3.確認。街道計生機構應在10個工作日內通過信息系統完成初審材料的審核並添加意見;
4.提交。市衛生計生部門於3月、6月、9月和6月65438+2月10日前匯總各區獎勵對象名單,生成分配名單,報市社保部門;
2.分銷。每季度3、6、9月65438+2月20日前,由市社保部門支付至申請人賬戶。新辦法取消了區級確認和社區公示,由街道直接確認。申請處理的總時限也從30個工作日減少到15個工作日,減少了壹半。辦理獨生子女津貼所需證件如下:
1,深圳市居民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申請變更表;
2.身份證;
3.戶口本;
4.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協議、判決書;
5.獨生子女父母的榮譽證書和收養證明;
6.壹寸免冠近照三張;
7.社保卡、存折、銀行卡;
8.其他相關材料。
綜上所述,申請人符合具有本市戶籍條件的,應向戶籍所在地社區工作站提出申請,填寫《深圳市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金變更申請表》,按規定領取補貼。
法律依據:
《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七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壹個子女的夫妻,由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獎勵終身只生育壹個子女的夫妻的措施由其所在單位實施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獨生子女意外傷殘、死亡,父母不再生育、收養子女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