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電網公司關於加強基建安全信息管理的通知》精神和省公司基建安全信息管理規定,落實安全責任,提高信息溝通的及時性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壹、基礎設施安全信息報表為月報,每月20日12前(遇節假日順延)報送上月20日至本月20日的基礎設施安全情況。二、信息報告通過電子郵件提交。各單位應指定本單位基建安全信息管理聯系人,並在每月末上報項目負責人簽名、提交人姓名、聯系電話等信息。三、各單位基建安全信息應嚴格采用《國家電網公司關於加強基建安全信息管理的通知》附件中的《基建安全信息月報電子郵件填報格式》和填報說明。四、基建安全信息的文字部分根據(參考)國家電網公司《基建安全信息月報表》的表格和例題填寫。1.本月發生的基建安全事故或不安全事件:本單位發生重大人身傷害及以上、重大設備、火災、交通事故或社會影響較大的事件,必須單獨編制事故報告。2.本月基建安全管理主要工作:本月開展的主要安全管理工作。3.下月主要風險和重點工作計劃:下月要開展的重大安全風險防控和重點工作計劃完成情況要在下月報告中體現。五、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紀律1。基礎設施安全信息管理是基礎設施安全的基礎工作,各單位應確保上報信息的及時和完整,以滿足基礎設施安全管理的需要。通過加強基礎設施安全信息管理,及時準確掌握在建工程和施工企業承擔的重大風險作業。對重點工程中的重要危險作業、施工條件復雜、常規措施難以確保安全的作業、首次應用新技術新工藝的重大工程,要逐項跟蹤管理,確保安全形勢總體穩定。2.商洛供電局基建科對各單位基建安全信息管理情況進行監督,對工作不落實、報送不及時、內容嚴重缺失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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