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辦幼兒園需要什麽程序?
申辦民辦幼兒園應具備以下條件:1,幼兒園的場地、設施符合建設部門、教育部門規定的標準;有獨立的財務機構和獨立的銀行賬戶;有充足的辦園資金和嚴格的日常教育經費來源;有正常的師資來源和符合教育行政部門要求的教師;有符合教育行政部門要求的學前專業管理人員,主持幼兒園的日常管理工作;有明確的辦園計劃,包括幼兒園的辦學目標、辦學原則和類型,招生對象和範圍,符合國家規定的師資隊伍和教育課程及教材;有幼兒園名稱的,應當體現民族化、童心化的特點,名稱中不得含有與園所實際運作不符或者容易產生誤導的詞語。2.幼兒園申請人可以用金錢的形式表示祝賀,也可以用實物或土地(房產)使用權出資。以實物或者土地(房產)使用權出資的,必須經有關部門評估核實資產,不得高估作價,並依法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幼兒園申請人應將幼兒園資金全額存入擬開辦幼兒園的銀行賬戶,並由法定驗資機構出具證明。3.申請舉辦幼兒園,應當向所在地的區縣教育主管部門提供《幼兒園辦學申請表》、舉辦者身份證明、辦園可行性報告、辦園驗資證明、場地使用證明、辦園方案、幼兒園章程等書面材料。幼兒園章程應當載明舉辦者的名稱、舉辦者的權利和義務、舉辦者的出資方式和數額、幼兒園的組織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幼兒園的法定代表人、幼兒園解散的原因和清算辦法。4、區縣教育部門對符合上述條件的,給予辦園登記;不符合條件的不予註冊,並書面向申請人澄清。登記的內容應當包括幼兒園名稱、幼兒園法定代表人、幼兒園地址、幼兒園投入資金數額、招生對象和範圍、辦園規模、教職工人數等。幼兒園註冊後,應按註冊部門確定的籌建期進行籌建,籌建期根據籌建的實際需要確定。逾期未完成的,由原登記部門註銷登記。5.幼兒園籌建完成後,必須經過區縣教育主管部門驗收,再由原登記部門核發辦園許可證。幼兒園舉辦者可憑辦園許可證向區縣物價局申請收費許可證,由物價局確定收費項目和標準後,方可向社會公開招生。6.區縣教育主管部門應當自幼兒園註冊之日起30日內,將幼兒園申請和註冊材料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主管部門備案。有關事項與法律、法規、規章相抵觸,或者幼兒園名稱與其他托幼機構名稱重復的,市教委主管部門應當責成區縣教育主管部門糾正或者變更相應事項。7.幼兒園變更時,申請人應當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幼兒園因故決定終止設立幼兒園時,應當向原登記機關申請停業,並同時提交資產清算方案。經批準後,由區縣教育主管部門監督實施,登記機關收回辦學許可證及其復印件、收費許可證、幼兒園公章,註銷登記並通知其開戶銀行。8.幼兒園經批準用作公共建築配套設施或者政府規定的其他專門的托幼園所場地,需要大規模拆遷的,應當征得原托幼管理部門同意。9、幼兒園通過本市新聞媒體播放或發布公告,應經區、縣教育部門審核。在全國性新聞媒體上播放或發布公告,須經市教育部門審核。!& ltBR & gt1.規模。必須有壹定範圍的場地,禁止沿街奔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