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奶過期1分鐘,顧客索賠1,000元。協商無果後,他告上了法庭。根據金華市婺城區司法局公布的信息,逾期壹分鐘起訴商家的小李,已與商家達成和解,超市將賠償小李400元。
事情是這樣的,小李去超市買東西,選了壹瓶標價4.9元的酸奶。但結賬後,小李發現酸奶瓶的保質期截止到當晚8點28分,小票的結賬時間是當晚8點29分。小李認為即使逾期壹分鐘也算逾期,因此向超市索賠1000元。雙方多次協商未能達成壹致,小李將超市告上法庭。當地人民調解委員會對此事進行調解,最終雙方達成協議,何大姐和小李各賠償400元。
我覺得為了壹瓶酸奶去法院起訴是值得的,對於規範商家的行為有著重要的作用。很多人不理解小李的行為。他們認為壹瓶酸奶過期壹分鐘是真的。把超市告上法庭,不值得浪費時間和精力。我覺得他這麽做是非常值得的,主要有兩個原因:第壹,只有消費者認真了,商家才會認真;二是小李有索賠權,更有助於規範商家行為。
先說點1。在日常生活中,很多無良商家會利用消費者不切實際的心理,將過期或略過期的商品賣給消費者,而大多數消費者也會出於不切實際的心理承認自己倒黴。但正是這種自認倒黴的行為,助長了不良商家的氣焰,讓更多消費者蒙受損失。這次小李把超市告上法庭,是壹種嚴重的行為。有了這份認真,超市的經營就會更加認真,不會再有消費者受到困擾。
其次,小李有權依法向超市要求賠償。他自己也願意稱這個為真理,我們沒有理由從道德角度去指責他。另外,小李的行為無疑可以規範超市的經營。從這次事件來看,超市肯定會對過期食品特別重視,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這對規範商家行為有重要作用。
消費者認真了,商家的行為才能更加規範。如果消費者不願意認真對待自己的合法權益,只會導致越來越多的不良商家,最終受害的還是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