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我所知,遇到的主要問題是計劃沒有落地。農村宅基地的審批,壹是規劃前置,二是建房資格審查。建築資質審查是規劃的前置條件。如果不滿足規劃前提條件,就沒有審批的依據。”
對於未能獲批的原因,記者多次聯系時任平橋鎮分管城建的副鎮長、現龍溪鄉宣彤委員李剛。到目前為止,他還沒有收到李剛的回復。
擴展數據:
發生了什麽:
2014拆遷後,老余家住在323省道東塘下村路口附近的壹排平房裏。這壹排平房是平橋鎮專門為無房戶準備的安置房。當時相關領導口頭承諾會盡快給老俞家安排宅基地。2016,這壹排平房因手續不全被拆除。
隨後,老余夫婦被安置在村裏原本用來養牛的瓦房裏;他的兒子龍宇,壹家四口,被安置在平橋鎮農機站的辦公室裏。這兩棟房子都是農村的簡易石屋,屋內基本沒有什麽裝飾。
龍宇說,這家人曾於2016、2017、2018 1、2018年4月四次向村裏書面申請建房宅基地,但均未獲得批準。“我第壹次提交申請,村裏沒有回應。第二次,我給了壹個不贊成的答復。第三第四直接拒絕。”
在申請期間,老俞家也拿起法律武器,以2017起訴到法院東塘下村村委會拒絕批準其宅基地申請。天臺縣人民法院宣判,東塘下村拒絕老余宅基地申請的行為違法,責令撤銷,並在60日內給予新的答復。
此後,臺州中院也駁回了東塘下村委會的上訴,維持原判。然而,讓老余沒想到的是,東塘下村村委會的回復依然是壹票否決。無奈之下,老余壹家於2018再次將東塘下村村委會告上法庭,勝訴,但仍無濟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