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過自己或者父母壹方或者姐妹壹方的人事檔案證明親屬關系。需要復印檔案中的相關文件,並加蓋檔案管理單位的印章。
2.去派出所開證明(派出所壹般不開),派出所會查閱戶籍檔案相關記錄再開證明。
1.在哪裏可以拿到親屬關系證明?
親屬可以到原出生申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查詢出生證明。出具親屬關系證明需提交的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申請人已註銷戶籍的,提交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記錄證明。
2.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3.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公證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和本人居民身份證。
二、親屬關系證明去哪裏辦?
親屬關系證明可在原出生申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出具證明所需材料包括: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委托他人辦理公證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和居民身份證,相關當事人需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護照、通行證等證明身份的證件。
3.哪裏可以開親屬關系證明?
親屬證明可在原出生申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出具親屬關系證明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1、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申請人已註銷戶籍的,提交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記錄證明;2.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3、委托他人辦理公證的,應提交《委托書》和本人《居民身份證》;4.當事人應當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者護照、通行證等能夠證明其身份的證件。
本文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7條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1)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
所謂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
所謂父母,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收養的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